【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】规范语言文字 传承中华文化——城关区保育院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
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》和《3—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》就语言教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:“提供普通话的语言环境,帮助幼儿熟悉、听懂并学说普通话;培养幼儿对生活中常见的简单标记和文字符号的兴趣。”为引导幼儿规范化语言表达,城关区保育院积极进行普通话推广宣传活动,让幼儿及教师,共同行动起来,努力创造良好、规范的语言环境,营造使用普通话的良好氛围。
2024-05-14